柘教〔2019〕81號
柘榮縣教育局關于印發《柘榮縣公辦幼兒園2019年秋季小班新生
招生工作辦法》的通知
各公辦幼兒園:
經縣政府同意,現將《柘榮縣公辦幼兒園2019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辦法》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柘榮縣教育局
2019年5月16日
柘榮縣公辦幼兒園2019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辦法
為進一步規范我縣公辦幼兒園招生管理工作,根據《幼兒園管理條例》《幼兒園工作規程》和《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公辦幼兒園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閩教基〔2014〕40號)等文件精神,結合我縣實際,特制定我縣2019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工作辦法。
一、招生原則
1.全面實行抽號派位原則;
2.堅持科學安排招生指標原則。
二、招生對象
年滿3周歲(2015年9月1日--2016年8月31日出生)的適齡幼兒。戶籍在雙城鎮和城郊鄉的適齡兒童(戶口遷移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14日);縣黨政機關、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子女;政策規定對象;如有剩名額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。
三、招生計劃:詳見附件1
四、發布公告
五、招生辦法
(一)雙城鎮、城郊鄉戶籍適齡幼兒招生辦法
雙城鎮、城郊鄉戶籍的適齡幼兒,根據各園招生指標,若該類對象報名人數超過相對應指標數,將進行抽號派位。
第一輪招生:
1.登記辦法:
(1)時間:6月15日(周六)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3:00—5:00
(2)所需材料:居民戶口簿(原件及“蓋有公安部門戶口專用章的戶口首頁、需入園幼兒頁面”復印件)
(3)地點:第一幼兒園
2.電腦派位:
(1)派位時間:6月22日(周六)上午8:30
(2)地點:第一幼兒園
(3)具體安排:
每位幼兒只能選擇“實驗幼兒園、機關幼兒園、第一幼兒園”其中一所報名,重復報名的將取消資格。實驗幼兒園、機關幼兒園、第一幼兒園如填報志愿人數未超過該園招生指標的,直接確定為該園招生對象;填報志愿人數超過該園招生指標的,實行電腦派位確定招生對象。有剩余學位數的幼兒園可進行二次招生。6月22日下午公示已派位上的幼兒名單及有剩余學位數的園所名單。
第二輪招生:
第三輪招生:
(二)黨政機關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適齡子女招生辦法
具體辦法:
招收我縣黨政機關、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適齡子女。若該類對象報名人數未超過各園指標數,經審核確定后錄取;若報名人數超過各園指標數,該類對象則需進行電腦派位。
1.登記時間:
2.派位時間:
3.地點:實驗幼兒園
報名需提供材料:
1.由本單位提供“機構編制核編證”的原件及“有機構名稱規格主管部門、單位地址、干部本人姓名頁面”復印件(復印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蓋公章)。
備注:無“機構編制核編證”的應提供“工作證”或“執
法資格證”以及本單位出具的正式在編干部職工的相關證明,證明需單位負責人簽字并蓋公章。
2.居民戶口簿(原件及“蓋有公安部門戶口專用章的戶主首頁、需入園幼兒頁面”復印件)。
(三)政策規定對象子女招生辦法
政策規定對象:1.引進人才的適齡子女由縣組織部認定;2.現役軍人、烈士子女由縣人武部認定;3.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、孤兒由民政局認定;4.我縣在編在崗教師的適齡子女由教育局人事股認定。
具體辦法:以上四類政策規定對象經有關部門審核確認后,相關材料于
報名需提供材料:證明材料、居民戶口簿(原件及“蓋有公安部門戶口專用章的戶主首頁、需入園幼兒頁面”復印件)。
六、招生要求
1.招生工作堅持“陽光作業”,招生前在電視臺、主要街道等媒體平臺以及五所幼兒園門口發布招生通告,及時公開招生政策和招生電話,接受社會監督。
2.對入學條件中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的,將取消在五所幼兒園的就讀資格。
3. 凡抽中號碼錄取就讀其中一所幼兒園的,因特殊情況未能入園的視為自動棄權,該指標自動作廢,不得頂替。逾期未報名登記的新生視同放棄入學資格,幼兒園不予保留學位。
七、有關事項
1.提供的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天。
2.雙胞胎適齡兒童可由家長自行選擇“兩孩一號”或“兩孩兩號”形式參加抽號派位(備注:抽號時,若“兩孩一號”雙胞胎抽中,應當場將原抽號次數減去一次)。
3.招生工作全程在縣人大政協機關、紀檢監察部門等有關人員的監督下操作,派位結果將在各幼兒園進行公示。
5.招生咨詢電話:
柘榮縣教育局8353136;縣實驗幼兒園8352798;縣機關幼兒園8333559;縣第一幼兒園8357626。